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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心思办“假离婚”买学区房却弄丢房产一场空 切勿因“小利”而失“真婚”

2021-09-24 08:07:40来源:中国妇女报

回到两年前,陈磊(化名)一定不会把“假离婚”的想法提出来与王贝贝(化名)商量。

耗时5个半月的离婚诉讼终于告一段落,陈磊拿到了判决书,婚前和复婚前的房子都被他“离丢了”……陈磊的“假离婚”让他失去了多年的爱人,也让他的一对儿女没了完整的家。

歪心思办“假离婚”买“学区房”

陈磊和王贝贝结婚多年,育有一儿一女。为了照顾家庭,王贝贝辞掉了工作,全职在家赡养公婆、照顾孩子,一家六口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眼见儿女到了上学的年龄,陈磊动了买学区房的心思。一次偶然的朋友聚会上,陈磊听说离异后无房的一方可以按照首套资格购买房产,还可以节省一大笔税费。陈磊思来想去,首付款可以找父母借一点,自己的收入足以支付后续的房屋贷款。

过了几天,陈磊与王贝贝商量假离婚的事情。他表示这样可以节约很多成本,买完房子就复婚,不会有意外情况。王贝贝起初不愿意这么做,但是陈磊一再坚持,并表示可以把学区房买在王贝贝名下,免去她的后顾之忧。王贝贝考虑到自己没有工作,孩子马上要上学了,陈磊的想法确实能节约一大笔家庭支出,便同意了陈磊的主张。

两人快速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婚前房产归陈磊所有,陈磊支付王贝贝补偿款45万元。

复婚后,为求真爱“真离婚”

陈磊假离婚期间,一次工作机会遇到了刘丽丽,两人相处十分融洽。刘丽丽年轻漂亮,让离异的陈磊心动不已。刘丽丽得知陈磊是离异状态,多次邀请他外出游玩,两人渐渐越走越近。

王贝贝从陈磊父母手里拿到首付款,办理贷款手续后,把房子落到了自己名下。之后王贝贝多次催促陈磊复婚,陈磊却并不着急,一直往后拖延。在此期间,王贝贝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她找到刘丽丽说明两人“假离婚”的事情。刘丽丽从单位辞职,与陈磊断了一切联系。

陈磊父母知道儿子与儿媳妇的事情后,多次与陈磊沟通复婚的事情。迫于父母和孩子的压力,陈磊选择了复婚。复婚后,陈磊为了表示回归家庭的决心,书写了一份赠与书将婚前房产全部赠与王贝贝,并与王贝贝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把自己婚前的房产过户到王贝贝名下。

复婚后的陈磊与王贝贝过了一段安生日子,但陈磊始终对刘丽丽念念不忘。又是一次偶然,陈磊再次遇到了刘丽丽。这一次,陈磊不愿意再次失去刘丽丽,但是王贝贝不同意与陈磊离婚。陈磊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王贝贝离婚,并且要求占有两套房产50%的份额。

弄丢房产一场空

王贝贝接到起诉状后,头脑一片空白。思虑再三,王贝贝也不想与陈磊继续生活了,同意离婚。但为了孩子,王贝贝要与陈磊争一争房子。陈磊认为,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在婚内过户给了王贝贝,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应当占有一半的份额。王贝贝离婚后买的房子是自己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王贝贝名下,也应当有自己一半的份额。王贝贝则认为两套房屋均应当归其所有。

诉讼期间,陈磊父母写了一封信寄到法院。老两口写到:“陈磊错了,我们没能教育好儿子。我们希望他能回头,回归家庭。两个孙子很可怜,没有爸爸,我们希望能把孙子教育好。儿子大了,我们也劝不动,还有一封信,希望法官能帮我们转交给陈磊。来信是想证明购买学区房的首付款是我们老两口辛苦攒的养老钱,这钱是给王贝贝的,不是给陈磊的。房子也是给贝贝的,让贝贝带孩子用。”收到信后,法院将其中一封信转交给陈磊的律师。而陈磊丝毫不相信父母会把钱和房子都给王贝贝。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法院与陈磊父母进行了谈话。谈话中老两口一再表示王贝贝就是他们的女儿,两个孙子以后还需要王贝贝带,钱、房子就是给王贝贝的,不是给陈磊的。

本案的审理焦点聚集在两套房屋的归属上:

关于陈磊婚前房屋,系陈磊第一次婚前个人财产,且在陈磊与王贝贝第一次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中也约定归陈磊单独所有。而在陈磊与王贝贝复婚后,陈磊自愿将上述房屋过户给王贝贝,并约定为其单独所有。法院认为陈磊与王贝贝对于夫妻财产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陈磊将自己在离婚时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再婚后自愿转移至王贝贝名下,且写有明确意见归王贝贝单独所有,应视为对王贝贝的赠与。现该房已经过户至王贝贝名下,完成了赠与,故上述房产应为王贝贝个人财产,陈磊要求该房产归其所有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王贝贝复婚前购买的学区房系王贝贝在与陈磊离婚后购买,应系其个人财产。虽然该房屋的首付款是陈磊父母出资,但陈磊父母表示该款项及房产系给王贝贝,法院对此不持异议。陈磊称该房产应当归其所有,没有事实依据。该房产在陈磊与王贝贝离婚后购买登记在王贝贝个人名下,应当归王贝贝所有。离婚后王贝贝购买的房屋在双方复婚之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陈磊支出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的一半应当归陈磊所有。最后,考虑到陈磊在购房过程中亦有付出,由王贝贝支付陈磊的增值款法院酌定为8万元。

法官说法

现实中,夫妻双方为了规避国家限购政策、逃避税费以谋取不当利益而约定办理“假离婚”屡有发生。“假离婚”不是专业的法律术语,而是指男女双方非以感情破裂为基础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这种解除是出于某种特殊的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是一种身份关系变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就不再受法律保护。本案中,陈磊与王贝贝为购买学区房办理假离婚,没成想假戏真做,二人的婚姻维持不下去,财产分割却闹得不可开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陈磊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因与王贝贝结婚而随之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离婚和复婚后均属于陈磊的婚前个人财产。同理,王贝贝在与陈磊离婚后至复婚前购买的学区房,亦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与陈磊无关。

那么,陈磊婚前购买的房屋是怎么变成王贝贝的个人财产的呢?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658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659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陈磊将自己的个人婚前房产无偿赠与王贝贝个人所有,并与王贝贝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领取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完成了整个赠与过程,物权已经发生转移。陈磊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男性,其应当为自己在自愿情况下作出的赠与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婚姻是严肃、庄重的,不是玩闹和利益的附属品。男女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一方拒绝配合复婚,另外一方也无权强制。虽婚姻自由,但也切勿因“小利”而失“真婚”。(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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